机械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是我校招生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举措,既有利于提高机械类专业整体生源质量,又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和自主选择专业。为了保证机械类专业分流工作公平、公正地有序开展,制定以下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组(简称工作组),负责专业分流全面工作,保障工作有效实施。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办。
组 长:黄成钢、王少锋
副组长:曹丽英
成 员:罗宁、郭晓峰、孟可可、虞启辉、贾慧灵、张恩慧、闫洪波
秘 书:王彦亮、刘香君
(二)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1、专业分流原则
(1)按大类招生入学的学生,可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智能制造工程五个专业中进行分流。
(2)取得学籍的入伍学生,退伍复学后,专业分流时优先考虑个人意愿。
(3)降级学生直接分流到降级前所在专业。
(4)完成上述(2)(3)两类学生分流后,其他学生按照“自主申请、志愿优先、兼顾成绩”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具体分流办法如下:
① 专业志愿填报规则
学生须按照自主意愿的顺序完成5个专业志愿填报。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须服从工作组的调剂安排。
② 同一专业志愿内排序规则
以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初修成绩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序,且不包括任何政策性加分。
③ 志愿优先原则
第一轮次分流方法。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计划分流上限人数时,所有填报此专业的学生直接被分流在该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该专业计划分流上限人数时,根据同一专业志愿内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按照专业计划分流学生数确定分流名单。
第二轮次分流方法。未分流在第一志愿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流在第一轮次没录满的专业内;若第二志愿专业已经录满,则以第三志愿优先的原则分流到第二轮未录满的专业。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全部完成专业分流。
2、专业分流程序
(1)学院公布专业分流通知,各专业做好专业分流宣传和动员,让学生充分了解各专业内涵,引导学生结合自身情况选择适合专业。
(2)学生须在2026年4月13日下午5:00前登录“百炼通办-大类分流”系统完成专业志愿申报。
(3)学院对申报系统中学生的成绩、志愿等数据进行统计,工作组按照校院两级专业分流原则和要求开展分流工作。
(3)专业预分流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为期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4)学生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工作组书面反映,由工作组负责答复。
(5)专业分流后,学生依据其所属专业培养方案选择第三学期课程。
3、专业计划分流学生数
专业名称 |
计划分流学生数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95 |
机械电子工程 |
135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
85 |
车辆工程 |
33 |
智能制造工程 |
40 |
4、其它
(1)学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在所属大类内专业分流的机会,学生确认专业之后不得再次进行分流。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调整;专业分流后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所属专业执行。
(2)系统中未正确填报志愿(未填满5个志愿或志愿重复)的学生,按以下方式处理:未填满5个志愿的,视为服从学院统一分配;志愿重复的,重复志愿及其后续的志愿均视为无效。
(3)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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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7日